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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级机构应当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 不断优化评级技术体系

2021-08-30 13:51:13来源:北京商报

8月27日,中证协发布2021年第二季度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业务运行及合规情况通报内容。据了解,截至2021年6月30日,存续的公司信用类债券公开发行主体共计3539家。从主体级别分布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和企业债发行人AA级占比分别为28.08%、14.94%和57.77%;AA+级及以上发行人占比分别为70.42%、79.12%和30.01%。

评级市场表现方面,中证协表示,评级调整家数同比减少,负面调整多于正面调整;级别下调中八成为小幅度调整;更换评级机构后的级别高于原级别的发行人家数同比减少;公开发行主体中两成获得多评级,同一发行人级别不一致率约两成,环比有所下降。

另外,新增3家企业首次违约,涉及2家评级机构,违约前半年均采取负面评级行动。二季度新增3家违约企业,分市场看,债务融资工具和公司债分别有2家和1家。分评级机构看,上海新世纪和中诚信国际各有1家。

对于评级机构发展及自律动态,中证协提到了四方面内容,分别是降低外部评级依赖,二季度评级业务量同比下降;5年以上从业经验分析师占比同比提高;交易商协会召开第四届评级专委会第二次会议,持续开展专题研究;证券业协会召开2021年证券评级机构现场检查培训暨评级监管沟通会,强化评级业务管理合力。

公告内容还提到,下一步,交易商协会和证券业协会继续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协同加强评级行业自律管理;信用评级机构应当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不断优化评级技术体系,依法合规开展信用评级业务,切实提升评级质量和投资者服务水。(记者 刘宇阳 李海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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