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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监局对私募机构前海汇能两名主要负责人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021-07-27 09:55:06来源:北京商报

7月26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对私募机构前海汇能两名主要负责人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公告。公告内容显示,近日,深圳证监局依法对深圳前海汇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汇能”)两名主要负责人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这是深圳证监局首次在私募领域采取的市场禁入措施,也是对严重违法违规私募机构责任人员从严从重惩戒的典型案例。

据悉,前海汇能是注册地在深圳的其他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已被行业协会注销管理人登记),公司两名主要负责人徐某、康某系夫妻关系,先后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在两人担任公司负责人期间,公司存在发行私募基金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手续、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向投资者承诺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挪用基金财产等违规行为,也涉嫌违法犯罪行为,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涉及投资者人数众多,严重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深圳证监局指出,此前已对徐某、康某依法采取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并已将公司涉嫌犯罪的线索移送至深圳公安部门。结合徐某、康某违法违规情况和情节,在履行事先告知、听证等法定程序后,于近日对两人采取了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此外,深圳证监局郑重提示提醒广大投资者,根据有关规定,私募基金只向合格投资者募集,不得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私募基金不得通过公开方式进行宣传推介,请对通过短信、微信、电话、互联网等方式宣传推介的行为保持高度警惕;谨记私募基金管理人不是持牌金融机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资产安全的保证。

同时,提醒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相关从业人员,应当以“前海汇能”等案件为鉴,切实增强合规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以短信、微信、电话、互联网等任何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向投资者承诺保本保收益,不得以私募基金名义兜售“明股实债”“明基实贷”等性质的产品,不得侵占、挪用基金财产或者以其他方式损害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不得以私募基金为名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已经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并及时整改到位,否则必将受到法律法规的惩处。(记者 孟凡霞 刘宇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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