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新材拟终止与滨南股份股权合作 不再持有51%股份
2022-04-24 10:47:40来源:北京商报
4月21日早间,扬子新材(002652)发布公告称,公司拟终止与滨南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南股份”)股权合作事项。若本次股权合作事项终止,扬子新材控股子公司将不再持有滨南股份51%股份,这也意味着扬子新材向城市服务领域转型失败。值得注意的是,扬子新材寻求转型的背后是净利连年亏损的困境。
逾期付款致交易对方拟终止合作
4月21日早间,扬子新材发布提示性公告称,公司拟终止与滨南股份股权合作事项。若本次股权合作事项终止,公司控股子公司将不再持有滨南股份51%股份,不再是滨南股份控股股东。
据悉,2021年4月15日,扬子新材及控股子公司苏州慧来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与甘泽豪、朱超德、李鹏、进厚圆签署了《关于滨南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2021年5月,滨南股份已完成股权过户工商变更登记。
2022年4月20日,扬子新材收到滨南股份转让方出具的《沟通函》,由于公司至今尚有9281.64万元股份转让款未付清,逾期付款情形已触发《股份转让协议》中第9.2条协议解除约定,对方提出拟终止本次股权合作。
独立经济学家王赤坤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受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地位影响,已完成股份转让登记后终止合作事件并不罕见。通常情况下,转让方在资金、业务、资源、供应链等方面有求于受让方,双方有客观的供求关系。因此在交割上,受让方较为主动,转让方较为被动,因此可能出现了转让方已经履行完协议条款,股权已经交割登记,但受让方不履行、延迟履行相关协议的情形。
扬子新材表示,本次拟终止股权合作为公司与对方协商达成的初步意向,具体的股权合作终止方案尚待有关各方共同友好协商确定,待达成一致后将另行签订正式协议。
扬子新材方面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滨南股份在2021年上半年为扬子新材贡献了0.33亿元营收,占总营收的5.47%。若股权合作事项终止,滨南股份将不纳入扬子新材2021年度合并报表范围,但不会对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滨南股份交易对价1.67亿元,股权合作终止后,此前支付的转让价款将回流上市公司,未支付的9281.64万元股份转让款也将从报表的应付款中剔除,将一定程度上缓解资金压力、改善流动性。
据了解,滨南股份的经营范围包括城市园林绿化管护、设计、施工,城市生活垃圾清运、转运、处理和处置(含餐厨垃圾),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等许可项目,以及清洁服务,城市道路及设施清洗、保洁,市政设施及设备的管理及维护等一般项目。
扬子新材还称,本次股权合作事项终止,公司将不再把城市服务作为主营业务方向。扬子新材此前披露的2021年半年报显示,其主要从事有机涂层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扬子新材主营业务为新材料业务,同时公司基于向城市服务转型的发展战略通过收购相关标的,正式切入城市服务领域。
切入城市服务领域遇挫,扬子新材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短期内其将聚焦新材料主业,中长期将探索包括智造产业在内的新赛道。
净利已连续两年亏损
扬子新材寻求转型的背后是营收的下滑及归属净利润的连年亏损。
扬子新材2021年业绩预告显示,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预计为7亿-10亿元,而上年同期营业收入为12.68亿元;对应归属净利润预亏损0.6亿-1.2亿元,上年同期亏损1.21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扬子新材年营业收入从2018年约27.4亿元下滑至2020年约12.68亿元。公司归属净利润在2019年由盈转亏,2019年和2020年归属净亏损分别约为3.18亿元和1.21亿元。
扬子新材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2019-2020年净利润为负主要系历史遗留问题及非经常性损益所致。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扬子新材出现大幅亏损一定程度上与其境外子公司俄罗斯联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俄联合”)有关。扬子新材在2019年年报中披露,俄联合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约8.14亿元,净亏损约9514.78万元。扬子新材在2019年将收购俄联合时形成的2.57亿元商誉一次性全额计提,致使净利润由盈转亏。
为解决业绩亏损问题,扬子新材拟转让所持有的俄联合51%的股权。
据了解,2020年12月18日,扬子新材与马德明、马晨签署了《关于俄罗斯联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公司持有的俄联合51%的股权。
2022年4月15日,扬子新材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已于2020年6月做出了处置境外子公司俄联合股权的决定,并已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境内外中介机构联合推进本次股权出售相关工作,但受新冠疫情以及俄乌冲突等因素影响,该事项推进难度较大。为尽快推进俄联合股权剥离程序,扬子新材拟通过公开交易场所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持有的俄联合51%的股权。(记者 董亮 实习记者 王晓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