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庄园以亏损资产股权抵减资金占用 食品安全问题引关注
2021-12-21 09:38:55来源:北京商报
具有海底捞、永辉超市等知名客户的牛羊肉加工商大庄园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庄园”)正在向沪市主板发起冲击,并于近日拿到了证监会首发反馈意见,公司上市进程又向前一步。不过,大庄园IPO背后也存在着诸多疑点,其中,公司存在实控人在报告期内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为解决这一情况,在IPO前,大庄园通过收购实控人相关公司股权,以股权资产抵减资金占用。不过,北京商报记者发现,大庄园收购的主要公司2019-2020年呈亏损状态。以亏损的股权资产抵减资金占用的合理性,还需要大庄园来进行说明。
实控人等曾占用公司资金逾8亿
大庄园实控人陈希滨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2019年末,占用公司资金高达8.5亿元。
招股书显示,大庄园是一家专业从事牛羊屠宰、肉类加工、自有品牌连锁专卖和国际贸易的现代化食品企业。公司产品基本涵盖了初加工、深加工及贸易类产品等各类型,包括羊产品、牛产品及央厨产品等,具有京东、海底捞、永辉超市等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客户。
资料显示,大庄园于今年7月递交了招股书,于近日收到了证监会的首发反馈意见,其中,公司内控情况引起了监管的重视。
据了解,报告期内大庄园存在关联采购、销售、担保、资金拆借等多项关联交易,特别是存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资金拆出的情况,2019年末,公司对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其他应收款为8.5亿元,处于报告期内相对峰值。对此,证监会要求大庄园说明报告期内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大额资金拆借的原因,公司是否存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缺陷,是否构成本次发行的障碍。
同时,大庄园在招股书中指出,报告期内,公司为满足贷款银行受托支付的要求,在不存在实际业务支持或超出实际业务量的情况下,存在通过合并范围内公司黑龙江大庄园农牧业联合科技有限公司和关联方黑龙江省冰城黑牛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取得银行贷款的情形。受托支付收款方在收到银行划款的当日或间隔几日将相关款项划转给大庄园或其关联方。
大庄园坦言,公司上述转贷情形违反了《贷款通则》和《支付结算办法》等相关规定。不过公司解释称,公司转贷资金主要系生产经营所用或拆借予关联方用于其生产经营或其他短期周转,未用于证券投资、股权投资、房地产投资或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亦不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骗贷行为,上述贷款周转行为亦未实际危害我国金融机构权益和金融安全。
投融资专家许小恒表示,对于拟IPO公司存在资金占用、违规转贷等行为,监管会重点关注,这些问题一定程度会暴露出公司曾存在治理结构不够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相对较为薄弱的情况。
以亏损资产股权抵减资金占用
在大庄园开启IPO前,公司开始筹划解决实控人资金占用问题,其中,部分占用资金是通过收购实控人资产来抵减的。
资料显示,大庄园实控人为陈希滨、陈姣姣和陈金,陈希滨与陈姣姣、陈金为父女关系。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陈希滨直接持有公司66.3%的股份,陈姣姣直接持有公司7.41%的股份,陈金直接持有公司7.41%的股份,三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81.11%的股份。
大庄园表示,2020年度,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筹划完成相关资金占用的解决。2020年10-12月,实控人陈希滨及其控制的黑龙江省冰城黑牛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通过自筹资金、债务承担等方式累计对公司进行资金偿还43826.03万元。
此外,大庄园向大庄园实业有限公司(由陈希滨、陈姣姣和陈金共同100%持股)购买内蒙古大庄园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大庄园”)92.1%股权,作价33326.49万元,以股权资产抵减资金占用;向陈希滨、陈姣姣、陈金购买黑龙江大庄园中央厨房食品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黑龙江大庄园农牧业联合科技有限公司2.66%股权、哈尔滨大庄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庄园贸易”)49%股权,分别作价6588.4万元、1944.26万元、1125.88万元,以股权资产抵减资金占用;向陈金购买海南海泽肉类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海泽”)100%股权作价1658.85万元,以股权资产抵减资金占用;前述重组合计冲减资金占用约44643.86万元。不过,上述以股权资产抵减资金占用是否合规、抵减是否公允还需要大庄园进行说明。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内蒙古大庄园92.1%股权抵减了大部分占用资金。不过,内蒙古大庄园收购前后均处于亏损状态。财务数据显示,内蒙古大庄园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4.05亿元,对应实现的利润总额为-3944.26万元;2020年,内蒙古大庄园实现的净利润为-5995.99万元,仍处于亏损状态。此外,海南海泽2020年净利润为-95.11万元;大庄园贸易2020年净利润为-55.74万元。
食品安全问题引关注
由于大庄园主要产品为加工类牛羊肉,食品安全问题也广受市场关注。
大庄园部分存货存放在租赁冷库,该如何保证食品安全?在首发反馈意见中,证监会要求大庄园补充披露公司自原材料采购至实现销售所需周期,期间如何保持食品质量、口感,是否存在反复解冻化冻情况,是否存在变质风险;大庄园需要说明在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物流运输、产品销售等各环节采取的食品安全保障措施,相关措施是否切实有效执行;各环节是否有食品安全监督检验机构参与把关;是否存在因发生食品安全问题被消费者投诉、举报或起诉的情况或风险,是否曾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是否曾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监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处分等。
北京商报记者发现,今年4月,大庄园进口的3个批次羊肉因污秽腐败未获准入境。此外,据媒体报道称,大庄园曾陷入“假羊肉卷”风波。
阿兰特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刘唱墨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对于食品类公司,食品安全问题确实是重中之重。公司应提高责任意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建立相关自查制度。毕竟如果出现相关食品安全问题,也会对公司信誉和企业形象造成影响。
针对公司相关问题,北京商报记者向大庄园方面发去采访函,但截至记者发稿,并未收到对方回复。(记者董亮丁宁)